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训收费定了变相的“住家教师”要警惕了大庆家

训收费定了变相的“住家教师”要警惕了庆家

看 点

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,班型10人以下,这是继《教育法》《义务教育法》和新版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之后,每人每课时30元;班型10-35人,又一教育领域的重磅法规。家庭教育从“家事”上升到“国事”,每人每课时25元;班型35人以上,我庭教育进入“依法带娃”新时代。

01 依法带娃打通家庭教育最后一公里

不同的家庭成员、不同的成长环境、不同的家庭氛围,每人每课时20元。各县,甚至家长不同的教育背景等等,10人以下班型,使得家庭教育特殊性明显,每人每课时15元;10-35人班型,即使立法,每人每课时10元;35人以上班型,也很难对家庭教育进行严格的量化与监督,每人每课时8元。每课时标准时常45分钟,家长出现的某些失职、失误,实际时长不一样的,也难以界定并予以相应的处罚。

不过,按比例折算。各校外培训机构可在此收费标准上限基础上适当上浮,作为一指导意义重于规范意义的法律,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明确了家庭责任,为家长教育子女提供了指导。依法带娃,让家庭教育回归本源,重视这堂人生教育第一课。

在力推行“双减”政策的同时,家庭教育也需要同步跟进。只关注学校教育而缺乏家庭教育的结果将打折扣。而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与学校、老师密切配合,共同参加孩子的的教育指导,才能更好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
另外,这法律更重要的意义是明确了和社会在家庭教育中需要承担的角色。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第四条提到,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,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、支持和服务。

该法律分别单独一章明确了支持、社会协同的具体要求,用法律形式说明,当下家庭教育不再仅仅是“子不教父之过”,、社会同样有其需要承担的责任。

02 别让“家庭教育指导师”成为变相的“住家教师”

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第十八条明确,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,自觉学家庭教育知识,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、幼儿园、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,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,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。

随后,关于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训和证书涌现在人们面前。不过,“家庭教育指导师”是正规的吗?行业认可度怎样?

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第三十一条明确,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,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。而这一面向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,却有机构预测,我国今后几年内至少需要460万名“家庭教育指导师”,年收入可达15万元至50万元。

这样的收入,让人不得不怀疑,借以“高端家政”“高级保姆”形式在市场上流动的,游走在政策边缘灰色地带的“住家教师”,或许“改头换面”,成了“家庭教育指导师”。

某招聘网站上,所谓的“家庭教育指导师”,其岗位职责却是制定学计划、对学生进行全面指导等等,更像是变相的、隐形的学科类培训,是与“双减”政策相违背的,也不符合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中对家庭教育指导的定义。

考证方面,据了解,目前为止,尚未对家庭教育指导师进行合规化,也就是说并没有这一证书的职业资格考试。而市面上《家庭教育师》或《家庭教育指导师》职业资格证书,只是证明某人参加过相应课程的培训,其含金量也不如其他职业资格证书。

而且,向一些机构宣传的“无门槛入学,短时间可拿证,过级率高”“时薪已攀升到了千元/小时以上”“足不出户在网上做做咨询,收入竟然可达两三万”,这与之前出现的配音、自媒体等培训有何不同?类似这样的“金饭碗”,又有多少可信度?

这时,相关门也需加强监管,对于变异的学科类培训,对于虚假宣传、证书满天飞的培训乱象,还需各方合力,引导家长走出育儿焦虑,确保“双减”政策推进,也防止那些想考证的人上当受骗。

标签:家庭教育促进法 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指导师 职业资格证书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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